评选条件及评审流程
(一)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1、参评基本条件:
参评个人荣誉称号及奖学金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:
(1)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;
(2)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;
(3)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,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、选修课全部合格;
(4)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(残疾、因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同一学年内,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互不兼得。学生获得奖励后,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、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,并收回证书。(请同学们在参加团学组织和学院评优时特别注意,避免重复评优。)
2、优秀学生
(1)首先满足参评基本条件1;
(2)个人文明素养高、生活习惯好、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、关心帮助同学,表率作用发挥好;
(3)学习努力,在创新创业、实践锻炼、志愿服务、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,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。
优秀学生评选流程:满足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→小班资格审查→按照分配名额,推荐到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3、优秀学生干部
(1)首先满足参评基本条件1;
(2)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为: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(或一届);热爱学生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主动作为,敢于担当;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,工作能力强,成绩突出,工作考核优秀;带头完成每期“青年大学习”;表率作用发挥好,师生认可度高;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 30%。
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:满足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→小班资格审查→按照分配名额,推荐到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注意:学生不能从小班和校、院级团学组织渠道同时申请,否则不予评选。
4、优秀班集体
1.班级管理好,班规等制度健全,执行好,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,成员团结,积极向上,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;
2.重视寝室文明建设,室风好;
3.干部班子团结,勤政务实,作风优良,表率作用好,积极完成校、院安排的各项工作,干部无渎职、失职,工作无重大失误;
4.学风建设好,学风状态评价优秀,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,补考、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;
5.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,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,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;
6.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、综合素质测评、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,无大的差错,结果认同度高。
三、指标分配
1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(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4)(各班级名额如有剩余请抓紧上报,沈中山13689677135)
2、优秀班集体
学校按照参评班级数的10%核定指标,学院共4个指标,奖金1000元/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