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学校《学生管理工作规定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小班民主评议、公示,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,现将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:10月12日——10月14日。
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真实姓名反馈至学院党委委办公室。
地址:建城院党委办公室2C309
电话:028-871242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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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12日